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细内容
中国烘焙网推荐:进口无食品安全国标食品将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10-8-25  阅读次数:5639  字体大小: 【】 【】【
中国烘焙网讯:(中国烘焙网-打造中国烘焙行业最好的行业门户信息|集中国面包师网|中国烘焙信息网|中国烘焙管理网|中国烘焙食品网|中国烘焙培训网|中国烘焙人才网|烘焙包装|中国烘焙之窗|中国西点网|中国饼干网|烘焙产业|蛋糕培训|烘焙师|蛋糕裱花师|面包师|糕点师|面包西点|生日蛋糕培训班|烘焙新闻资讯|焙烤协会|中国烘焙展览会|烘焙业公会|食品科技网|月饼制作|糕点培训学校|面包|艺术蛋糕图片|蛋糕制作视频|烘焙书店|教学光碟|烘焙机械器具|裱花工具|烘焙工具|烘焙原料|果膏|饼干|鲜奶油|导航|联盟|管理|求职|招聘人才|烘焙技术学校|烘焙论坛等)卫生部日前印发《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该类食品的安全性评估和许可做出规范。


    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是指由境外生产经营的、尚未进口且我国未制定公布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规定》指出,卫生部负责该类食品的许可工作,制定公布安全性评估技术规范并指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相关技术审评机构,负责申报受理、组织安全性评估、技术审核和报批等工作。


    《规定》要求,申请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的,进口商应当向审评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包括申请表、配方或成分、生产工艺、企业标准及检验方法、境外允许生产经营的证明等资料;审评机构应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技术评审结论。卫生部根据技术评审结论,对符合要求的食品准予许可、公告,并将相关文件送达申请人。当有证据表明获得许可的食品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或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对其安全性产生质疑时,卫生部应当及时对其进行重新评估。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1]
    暂无已审核评论!
官方网站:中国烘焙网  中文网址:    京ICP备09031998号
中国烘焙网|中国烘焙培训网|烘焙技术学校|烘焙网|烘焙信息网|产业网|烘焙之窗|烘焙中国|烘焙资讯|西点中国|烘焙培训|西点蛋糕培训班|生日蛋糕培训学校|蛋糕图片库|西点面包图库|中国蛋糕网|烘焙培训网|艺术蛋糕网|烘焙论坛|艺术蛋糕论坛|面包师网上家园|烘焙技术培训学校网|烘焙公用网络|烘焙招聘|烘焙联盟|烘焙产业|烘焙门户|烘焙人才|烘焙网址大全|导航|行业|中西点|月饼|烘焙器具|机械|模具|原料|理论|中华烘焙|中国焙烤协会|烘焙业公会|中国烘焙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烘焙展览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职业资格证书|西式面点师|学习创业|下岗工人再就业|大学生|烘焙师|面包师|西点师|蛋糕大师|糕点师|甜点师|点心师|生日蛋糕师|蛋糕裱花师|烘焙食品网